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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平镇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覆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岑溪市安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平镇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
改革全覆盖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桂政办电〔2022〕24号)和中共梧州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梧州市推行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审批发〔2021〕28号)以及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岑溪市推行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岑政办发〔2022〕44号)要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提升乡镇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结合安平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覆盖,构建优质高效规范便捷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启用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实现乡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2022年11月前,完成“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覆盖,推动基层政务服务改革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完善审批服务机构。根据自治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批和服务职能,在乡镇机构限额内统筹设置机构,加强工作力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坚持应进必进、应进全进、便民利企、充分授权的原则,以乡镇权责清单为基础,编制和公开《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统一进驻实施,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模式。整合镇内部审批、服务资源,以镇人民政府名义统一受理、办理各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行 “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一枚印章”名称统一命名为“岑溪市安平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尺寸:40×40)。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印章仅限办理基层审批和服务事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精神,统一镇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安平镇便民服务中心”,科学规划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和窗口布局,中心大厅以柜台形式对外开展工作。加强中心软硬件建设,探索与党群服务中心等共建共享,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实现服务供给多元化。
(五)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推行“一窗受理、全科办理”。服务模式由“分散受理”向“全科受理”转变,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开设行政审批和综合服务两个专窗。行政审批专窗主要对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民政、卫生健康、林业等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全科受理;综合服务专窗主要对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医保、残联等领域的非许可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全科受理。可结合实际将市场监管、公安等基层派出机构实施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
2.提高审批服务效率。编制公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落实清单“四级十同”和“八统一”要求。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3.提升办事便利化。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落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改革要求,结合实际推进导办、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模式。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村(社区)办理,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六)加强上下联动和协同。镇各机构要积极参加相关业务会议、培训活动。并积极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作对接,主动接受业务指导,严格执行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等,争取工作支持。
(七)做好审管衔接。对纳入镇机构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和“三定”规定,由承担原实施事项的监管机构继续负责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审管联动机制,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及时将办理过程和结果信息同步推送相关机构,实现接件信息、审批信息和监管信息、档案资料资源共享,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
印发改革工作方案,召开全镇推行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会议,部署有关改革工作。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
结合试点镇的经验做法,全面推广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及时总结改革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改革措施,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31日前)
巩固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覆盖成果,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在全市范围内交流提升,并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着力破解改革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难题,使权责更加明晰、运行更为顺畅、服务更加完善、发展更具活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统筹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协调推进和具体落实,积极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完善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 改革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不断强化改革责任落实。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督查指导,切实增强部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确保改革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启用的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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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的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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