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
|
序号 |
地市 |
信访内容 |
整改进展情况 |
牵头单位 |
责任人 |
未完成原因及存在问题 |
备注 |
|
1 |
岑溪市 |
村民反映孔龙村三组冲儿塘塌方处存在稀土开采点,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 |
我局对中铝广西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在三堡镇孔龙村三组冲儿塘塌方处因塌陷造成土地破坏的行为已于2018年3月4日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8年6月26日结案。且中铝广西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已进行环境恢复治理,治理工程通过梧州地环站验收通过,目前治理效果良好。工程中的清放坡工程、排水工程、耕地恢复工程、绿化工程及监测工程的施工均达到设计要求。
|
岑溪市自然资源局 |
黄立平 |
已整改完成 |
|
|
2 |
岑溪市 |
孔龙村蒙冲塘处及属于孔龙大队的大塘山庄管辖的山林,与蒙冲村临界处,存在稀土开采点。 |
2019年5月21日上午11点左右,中央环保督察组到我市三堡镇检查发现孔龙村大塘山庄处存在非法回收稀土尾液现象。我局接到消息后高度重视,当天下午会同三堡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处原属中铝公司2号回收点回收范围。中铝公司退出后,周边村民受利益驱使,进行非法回收稀土尾液行为。现场发现非法收集稀土尾水池1个,稀土框2个。工作人员当即对现场非法回收尾液设施进行捣毁,并将池子旁边的接水管全部砍断。为巩固打击盗采稀土违法行为的工作成果,防止盗采稀土残留尾液的违法行为死灰复燃,我局继续加大对盗采稀土残留尾液进行巡查监管,做到每周对各稀土盗采点巡查两次以上,并对发现的盗采行为及时时行打击取缔。我局分别于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23日、2019年7月5日、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3日对该处的非法回收稀土尾液行为进行打击取缔。并于9月10日,组织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和相关部门及专家到中铝1-4号回收点进行复垦复绿进行验收,原则上通过了验收。2019年10月17日梧州市自然资源局通过了第二期岑溪市花岗岩矿区伴生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临时用地复垦竣工验收批复(《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二期岑溪市花岗岩矿区伴生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临时用地复垦竣工验收的批复》梧自然资函〔2019〕861号)。
|
岑溪市自然资源局 |
黄立平 |
已整改完成 |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